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,将其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部署,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,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,为我们推进机构改革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。枫溪体制机制改革是近年来我市在地方机构改革上的一次成功探索,市委、市政府直面枫溪体制机制这一潮州最大历史遗留问题,下定决心打响了改革攻坚战,顺利完成枫溪“撤区复镇”,从根本上解决了阻碍枫溪发展的体制障碍,成功为全省“百千万工程”镇级改革创新提供样板。全面回顾这一重要历史性事件,有利于更加深刻认识改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,为统筹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提供有益借鉴。
一、背景情况
枫溪体制机制问题既承载着历史的积淀,也见证着现实的变迁。1995年,市委、市政府领导班子立足枫溪陶瓷产业发展需求和新城区建设需要,研究决定设立枫溪区,行使县级区的职权,开启了发展新篇章。28年来,原枫溪区GDP增长19倍,人均GDP增长11倍,外贸出口增长10倍,成长为世界最大的日用瓷生产和出口基地,全国最具活力、发展最快、规模最大、产品最齐全的陶瓷产区,为全市发展大局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。然而,原枫溪区自始至终是一个承担建制区职能的非建制区,在上级区划层面一直是潮安区管辖的1个镇,其管理体制、发展空间、资源配置等方面的“先天不足”日益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障碍,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也因此而陷入困境。一是陷入管理体制之困,原枫溪区管委会只是市政府派出机构,导致大量行政审批、行政执法、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申请、项目申报等重点工作难以独立开展,国家级、省级层面资源资金无法对枫溪形成支持。二是陷入发展后劲之困。近年来枫溪经济发展持续放缓,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、国内税收收入等指标分别下降5.3%、21.4%、13.5%,可利用土地不足600亩,近10年来超100家企业整体外迁,地区生产总值增长乏力。三是陷入行政资源之困。枫溪区配备行政类编制210名。对于区级而言,人员编制资源紧缺,工作疲于应对,影响办事效率;但从镇级角度看,现有机关部门、事业单位的机构和人员数量远远超过同类镇,财政支撑不堪重负。特别是近年来财政收入逐年下滑,“三保”工作越来越困难。2021年全省县区换届,省明确枫溪不能按照建制县区开展换届工作,全省仅剩我市存在自行设立非建制区且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,实施枫溪体制机制改革势在必行。
二、主要做法
市委以新官理旧账的使命担当,系统施策、稳步推进,全面理顺了枫溪体制机制,为枫溪未来发展卸下承重蜗牛壳,交出了一份优异的改革探索“成绩单”。
(一)明确改革方向,广泛凝聚改革共